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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6 11:19:20  浏览:800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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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1995年9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
根据1994年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3号令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和国家对境外投资政策,现就89年3月6日公布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修改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外汇资金审批手续
境内机构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必须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包括外汇及人民币购汇),具体审批手续如下:
(一)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当年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总额不超过其前3年创汇总额平均数的1%的,到外汇局办理核批手续。
(二)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当年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总额超过其前3年创汇总额平均数的1%的以及没有创汇的境内投资者,其项目属于国家鼓励行业或属于国家鼓励的投资国家(地区),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购汇审批手续。
(三)项目属于国家鼓励行业或属于国家鼓励的国家(地区),可向国家计委申请使用国家专项贷款。
二、审批权限
境外投资项目用汇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由外汇局省级分局审批;100万美元以上或累计超过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的,由外汇局省级分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三、汇回利润的登记备案
外汇局为境外投资企业办理汇回利润登记手续并对境外投资企业汇回利润进行认定。外汇局对按计划回收投资并按规定调回利润的境内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或增资给予优先安排。
四、保证金的缴存
境内投资者应按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资本设备投资额的2.5%以美元现汇或等值的人民币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保证金应当存入外汇局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保证金专用帐户。
五、保证金的退还及扣缴
境外企业在投资回收计划期限内汇回的利润累计达到中方实际投资额时,外汇局为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境内投资者。外汇局对未按规定回收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办理保证金扣缴手续。外汇局可根据情况决定保证金扣缴比例。保证金扣缴后按规定上缴国家。
六、保证金帐户的管理
各地外汇局应对保证金帐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不得擅自挪用。各地外汇局应于每年7月15日前上报本年上半年境外投资的有关数据和汇回利润保证金帐户情况;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年境外投资的有关数据和汇回利润保证金的帐户情况。
七、保证金帐户的清理
各地外汇局应对保证金帐户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项目的投资回收情况,按规定为企业办理保证金退还及扣缴手续。各地外汇局于12月31日前将保证金清理情况上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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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5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05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淄政办字〔2005〕48号 印发时间:2005-11-18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2005年度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迎接全省卫生工作考核,结合市政府与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淄博市2005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责任书》,市卫生局制定了《淄博市2005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将对各市卫生工作进行考核,并专门印发了《2005年各市卫生工作考核方案》。这次印发的《细则》,在兼顾卫生全面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省考核内容中相关指标的权重。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对照《细则》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千分制。
  平时考核占总分数的30%,年终考核占70%。考核分数纳入市工作目标考核办公室对区县、高新区工作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对在全省卫生考核中造成重大失误、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医疗事故(完全责任)及不能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两个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改貌、村卫生室建设任务之一者,不能评为卫生工作单项考核先进集体;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年度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本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拟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望各区县、高新区根据通知和《细则》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附:1.淄博市2005年度区县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2.考核细则有关指标的说明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考核细则有关指标的说明

  1、卫生(中医)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本区县卫生(中医)事业费燉本区县经常性财政支出×100%。
  2、卫生(中医)事业费增长率=(本区县本年度卫生(中医)事业费-本区县上年度卫生(中医)事业费)燉本区县上年度卫生(中医)事业费×100%。
  3、工程按时竣工率=已竣工项目个数燉建设项目总个数×100%。
  4、承诺资金到位率=政府拨付到位资金额燉计划政府承诺资金额×100%。
  5、农民参合率=区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燉区县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总数×100%。
  6、区县、乡镇补助资金到位率=区县、乡镇政府实际补助参合农民总费用燉区县、乡镇政府按规定应补助参合农民总费用×100%。
  7、区县、乡镇级管理机构合格率=区县、乡镇级已建合格管理机构数燉市级试点区县、乡镇数×100%。
  8、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率=已上划县级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数燉区县乡镇卫生院数×100%。
  9、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覆盖率=已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室数燉区县行政村卫生室数×100%。
  10、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燉出院人数。
  11、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仅考核各区县综合医院。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本年度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上年度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燉上年度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100%。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医疗门诊收入+药品门诊收入)燉总诊疗人次数。
  12、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仅考核各区县门综合医院。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增长率=(本年度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上年度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燉上年度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100%。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医疗住院收入+药品住院收入)燉出院人数。
  13、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指标: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答对总题数燉(问卷题数×答题人数)×100%;换水游戏开展率=已开展换水游戏的班级数燉本区县中学以上学校的班级总数×100%。
  14、结核病人发现指标完成率=结防机构发现的新涂阳病人燉国家下达的新涂阳病人数×100%。
  15、“五苗”(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乙肝疫苗)免疫接种率=调查合格接种人数燉调查人数×100%。
  16、孕产妇死亡率指某地年内每10万名活产儿中孕产妇死亡人数,计算公式:孕产妇死亡率=区县年内孕产妇死亡人数燉区县年内活产数×100000燉10万。
  17、婴儿死亡率指某地年内每1000名活产儿中未满1岁的婴儿死亡人数,计算公式:婴儿死亡率=区县年内婴儿死亡人数燉区县年内活产数×1000‰。
  18、药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率=医疗机构集中招标药品采购支出额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支出额×100%。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援藏工作的意见

国家测绘局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援藏工作的意见
  
国测办字〔200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西藏测绘工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服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现对加强测绘援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测绘援藏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扎实做好援藏工作事关国家发展稳定大局。西藏的发展、稳定和安全,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统一和安全。1980年以来,党中央先后4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西藏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测绘援藏是援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测绘系统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各地区各单位要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深刻认识测绘援藏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二)扎实做好测绘援藏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加快西藏测绘事业发展,提高保障服务能力,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西藏测绘事业面临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测绘系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科学确定援藏工作的思路和目标,充分调动援藏各地区各单位和西藏测绘部门的积极性,推动西藏基础测绘建设加快、保障服务能力增强、装备设施条件改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三)扎实做好测绘援藏工作是测绘系统的重要责任。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西藏测绘工作是全国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和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支援西藏测绘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是测绘部门的重要责任。国家测绘局党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全系统力量,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测绘系统要着眼于落实援藏工作机制和责任,继续在资金、人才、技术、成果等方面给予西藏测绘工作大力支持。


  二、测绘援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推动西藏测绘工作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援助为手段,以完善各项长期支援机制为保障,全国测绘系统共同努力,更加主动地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五)基本原则。测绘援藏工作要按照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性和务实性;要把西藏的具体需求和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增强测绘援藏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测绘援藏在理念上要做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在目标上要做到解困与发展相结合;在方式上要做到资金项目援助与人才技术援助相结合。


  (六)目标任务。力争1年左右完成拉萨、日喀则数字城市建设。3-5年完成昌都等其他重要城市的数字城市建设,基本建成数字西藏地理空间框架,提高所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到2020年,实现西藏测绘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国家基础测绘成果全覆盖并按需更新,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帮助促使测绘政策法规更臻完备,测绘管理体制更加科学;测绘市场规范有序,统一监管得到加强;测绘科技水平和人员素质普遍提高。


  三、测绘援藏工作的政策措施


  (七)继续加大对西藏测绘的投入。国家测绘局将进一步以项目为依托,加大对西藏测绘的投入力度。通过基础航空摄影、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补助经费等专项,在资金上给予西藏基础测绘支持。在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方面,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或装备支持。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已有援助的基础上,积极支援西藏测绘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改善办公及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测绘装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加大资金援助力度,努力争取将测绘援藏工作纳入到本级政府对口援藏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整体规划之中,切实为开展测绘援藏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八)加快数字西藏建设。积极组织国家基础测绘队伍加大对西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力度,在实现国家基础测绘成果对西藏全覆盖并按需更新的基础上,每年投入一定经费,支持西藏基础测绘工作,尽快完成1:10000及更大比例尺测图和数据库建库工作。将拉萨、日喀则列入国家测绘局数字城市建设试点,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两市基于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的权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在5年内基本完成数字西藏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九)不断满足西藏测绘成果应用需求。要根据西藏实际需求和提高西藏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的客观要求,加大测绘成果应用服务力度。要加快西藏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反恐维稳等应用系统建设。帮助西藏建立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同时发挥国家测绘应急保障机制的作用,为西藏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测绘成果,开展遥感监测、地图制作等技术服务。要不断丰富大众地理信息和地图产品,方便西藏各族人民生产生活。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国家基础测绘成果实行无偿提供。


  (十)加强对西藏测绘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西藏测绘立法、政策制定方面的指导,帮助西藏进一步完善相关测绘法规。要帮助提高测绘行政管理能力,定期接收西藏测绘行政管理干部到国家测绘局和发达地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挂职锻炼。要对西藏实行宽松的测绘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更多的测绘企业到西藏开展业务。加强对西藏地图编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西藏地图监管和地图审核能力建设,指导推进地图市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工作,形成公平公正的地图市场环境。


  (十一)继续加强人才援藏和人才培训、技术培训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测绘局《关于继续做好人才援藏工作的通知》(测办〔2007〕48号)。要把人才援藏与干部的培养、使用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进藏工作。要逐步提高援藏人员的待遇,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强对援藏干部的考核,对出色完成援藏任务的要优先提拔使用。要将为西藏测绘局培养人才作为援藏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测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门举办西藏市县测绘管理干部培训、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培训和测绘单位经营骨干培训,每年举办的培训不少于两期。


  四、测绘援藏工作具体要求


  (十二)要切实把测绘援藏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各地区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测绘援藏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援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通过支援全面提升西藏测绘工作水平和保障服务能力,为确保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十三)要切实加强测绘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职能机构,确定具体的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切实为做好援藏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国家测绘局将加强测绘援藏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汇报、部署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研究解决测绘援藏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西藏测绘局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管理体制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合作,主动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大力弘扬“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不断使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四)要创新援助形式,完善工作机制。要注重结合西藏的实际,拓展支援渠道,突出重点和特色。要不断深化测绘援藏内涵,研究建立相互主动、持续有效、有利发展的对口援助新机制。国家测绘局要建立健全协调和督促的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西藏测绘局要采取交流、合作和共同协商等办法,进一步完善测绘援藏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和规范管理。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